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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心政治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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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4 12:2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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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心政治2008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85499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85524
我国司法机构和政治人物的劲爆内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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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载自:malaysiakini
三人曾经在巴黎共进晚餐
巴拉苏巴马廉宣誓书全文
7月3日 傍晚5点17分
我,巴拉苏巴马廉(Balasubramaniam a/l Perumal,左图)是成年的马来西亚公民,诚恳地做出以下宣告:
1. 我在1981年加入大马皇家警察部队,成为一名巡警。之后,我晋升为巡伍长,最终在1998年从政治部离开警队。
2. 离开警队后,我成为一个独立私家侦探。
3. 大约在2006年6、7月,阿都拉萨巴金达(Abdul Razak Baginda)雇用我10天,负责每个工作天从早上8时至下午5时,在其坐落在安邦路的天然胶大楼(Bangunan Getah Asli)办公室,负责保护安全他的安全。他当时显然受到第三者的骚扰。
4. 我在工作两天半后就辞职了,因为我没有获得任何妥当的指示。
5. 不过,阿都拉萨在2006年10月5日重新聘用我,他当时显然收到一名华裔、自称陈姓助理警监男子的骚扰电话,他威胁阿都拉萨,要后者还债。我后来发现,这名男子其实是一名称为洪(Ang)的私家侦探,他受雇于一名蒙古女郎阿旦杜亚(Altantuya Shaaribuu)。
6. 阿都拉萨巴金达担心,是一名蒙古女郎阿旦杜亚在背后威胁他,而且将在不久后来马,同时企图联络他。
7. 阿都拉萨告诉我,他担心的原因是,有人曾劝告他,阿旦杜亚已经获得蒙古“巫师”的法力,所以他绝不可以再见到她的脸。
8. 当我询问这蒙古女郎到底是谁,阿都拉萨告诉我,她是一名朋友。阿都拉萨通过一名重要人物而结识她,这名人士要求阿都拉萨在经济上照顾她。
9. 针对自称为陈姓助理警监的华裔男子的恐吓电话,我劝他向警方报案。不过,他拒绝了,他告诉我,其中涉及了一些大人物。
10. 阿都拉萨继续告诉我,阿旦杜亚是个大骗子,有轻易说服别人的本事。她据说有很大的金钱需求,而阿都拉萨甚至为她在蒙古买了一栋房子。
11. 之后,阿都拉萨让我听她的一些电话留言,这些留言中,阿旦杜亚要求他还清已到期的债务,否则将对他不利,并且骚扰他的女儿。
12. 如此一来,我也需要同时保护他的女儿罗薇娜(Rowena)。
13. 在2006年10月9日大约早上9时半,我接到阿都拉萨的一通电话。他表示阿旦杜亚已在他的办公室,同时要求我马上到他的办公室。由于我正在进行监视工作,我因此派遣我的助手苏拉斯(Suras)到阿都拉萨巴金达的办公室。我随后才过去那里。苏拉斯成功控制状况,同时说服阿旦杜亚和随行的两名朋友离开。不过,阿旦杜亚留下了一纸便条,便条纸源自马来亚酒店,她用英文写,要求阿都拉萨通过她的手机联络她(其上有电话号码),她也写下了她的房间号码。
阿旦杜亚自我介绍“阿米娜”
14. 阿旦杜亚向苏拉斯自我介绍是“阿米娜”(Aminah,译注:阿旦杜亚的别称),并且表示,她到来是为了探视自己的男友阿都拉萨。
15. 不过,这3名蒙古女郎在翌日中午12时左右,再度造访阿都拉萨在安邦路天然胶大楼的办公室。他们没有进入该大楼,不过却再次告诉苏拉斯,他们要见阿米娜的男友:阿都拉萨。
16. 2006年10月11日,阿米娜独自造访阿都拉萨的办公室,同时交给我一张便条,请我转交给阿都拉萨。我也照做了。阿都拉萨巴金达给我看该便条,她基本上要求他马上致电。
17. 我建议阿都拉萨,如果阿米娜继续骚扰他,安排把阿米娜逮捕是比较明智的做法,不过他却拒绝了,认为一旦她的钱用光,她就会返回蒙古。
18. 在此同时,我也安排苏拉斯在马来亚酒店展开监视,监控这3名蒙古女郎的动向,不过她们认出了苏拉斯。显然她们跟苏拉斯交了朋友,有几个晚上,他更在她们的房间过夜。
19. 当阿都拉萨发现苏拉斯和阿旦杜亚逐渐熟络后,他叫我把他从马来亚酒店中拉出来。
20. 在2006年10月14日,阿米娜前往阿都拉萨位于白沙罗高原的房子。我当时虽然不在场,但是阿都拉萨通过电话告知我此事,我于是马上赶到他家。当我一抵步时,我发现阿米娜在该所房子前的篱笆外高喊:“拉萨,你这混蛋,快给我出来”。我于是试图稳住她的情绪,但是却不可行。我惟有报警,警方后来派出两辆巡逻车到现场。我向警方解释了当时的情况,警方于是把阿米娜带到十五碑的警局。
21. 我乘一辆德士,跟随警车前往十五碑警局。我叫阿都拉萨和他的律师迪仁(Dirren)向警方投报此事,但被他们拒绝。
22. 当我在十五碑警局时,阿米娜的私家侦探洪忠明先生(Mr.Ang)也随后抵步,我们相互讨论此事。他们要我向阿都拉萨提出一些要求,包括支付他们50万美金和3张飞往蒙古的机票,这显然是在巴黎交易中,至今还欠阿米娜的佣金。
23. 阿米娜在这阶段已经冷静下来了。十五碑警局的一名女警劝告我离开该地,并友善地解决此事。
24. 我接着把阿米娜的要求,转告了阿都拉萨,并告诉他,我对于他们刚才没有支持我报警一事,感到失望。我们讨论良久,我向他提出我希望退出这份工作。
纳吉说阿米娜愿意进行肛交
25. 在讨论过程中,阿都拉萨为了说服我继续留下,告诉了我以下这些事情:
25.1 他是在新加坡的一个钻石展上,通过拿督斯里纳吉的介绍,认识了阿米娜。
25.2 拿督斯里纳吉告诉阿都拉萨,他曾跟阿米娜发生过性关系,而后者也愿意进行肛交。
25.3 拿督斯里纳吉要求阿都拉萨好好照顾阿米娜,因为他现在已贵为副首相,他不希望再被阿米娜所骚扰。
25.4 拿督斯里纳吉、阿都拉萨和阿米娜3人,曾经在巴黎共进晚餐。
25.5 阿米娜要阿都拉萨支付她一笔钱。阿米娜认为,她有权获得一笔50万美元的款项,作为她在巴黎协助完成一项潜水艇交易的佣金。
26 在2006年10月19日,我到阿都拉萨位于白沙罗高原的住家,执行我的夜班工作。我如常地把我的车子泊在屋外。我看到那里有一辆黄色的普腾将相(Proton Perdana)德士,车上有3名女人,其中一人是阿米娜。那辆德士U转后,在屋前停下,那些女人把车窗绞下,并祝我“屠妖节快乐”。然后,那辆德士驶离该地。
27 大概20分钟后,那辆德士驶返,但车上只剩下阿米娜1人。她步出德士后,走过来向我谈话。我发送了一则手机短讯给阿都拉萨,通知他“阿米娜在这里”。我过后收到阿都拉萨的回复短讯,他指示我“拖着她,直到我的人马到达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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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在我和阿米娜的谈话中,她告诉了我以下事情:
28.1 她是在新加坡和拿督斯里纳吉一起时,认识了阿都拉萨。
28.2 她曾经跟阿都拉萨和拿督斯里纳吉,在巴黎共进晚餐。
28.3 她曾被承诺,可获得一笔总值50万美元的佣金,作为在巴黎完成一项潜水艇交易的酬劳。
28.4 阿都拉萨曾经在蒙古买了一所房子给她,不过她的兄弟后来把房子重贷(refinance)出去,她需要一笔钱来赎回房子。
28.5 她的母亲患病,她需要钱来支付母亲的治疗费用。
阿米娜曾在韩国和拉萨结婚
28.6 她曾在韩国和阿都拉萨结婚,因为她的母亲是一名韩国人,而父亲则是蒙古人和中国人所生的混血儿。
28.7 她询问我,如果我不允许她会见阿都拉萨,是否能代为安排,让她会见拿督斯里纳吉。
29. 我跟阿米娜谈了大概15分钟,过后一辆红色的短尾普腾赛佳(Proton Aeroback)抵达该地,车上载有1名妇女和2名男子。我现在知道这名女子就是
伍长罗哈妮扎罗斯兰(Rohaniza),而两名男子则是阿兹拉(Azilah Hadri)和西鲁(Sirul Azahar)。他们当时都身穿便服。阿兹拉当时朝我走来,而另两人则呆在车内。
30. 阿兹拉问我,那名女子是否就是阿米娜。我回答说“是的”。过后阿兹拉就走开了,并用手机拨打了几通电话。10分钟后,另一辆车子,一辆蓝色的普腾赛佳缓缓驶抵。该辆车由1名马来男子所驾驶,司机座的窗口已经绞下,而那名司机正望着我们。
31. 阿兹拉告诉我,他们将会带走阿米娜。我通知阿米娜,他们要逮捕她。另外两人然后离开红色的普腾汽车,交换座位,让一巡伍长罗哈妮查和阿米娜坐到后面,而他们俩则坐在前面。他们开车离开,而这次是我最后一次见到阿米娜了。
32. 这一切发生的时候,阿都拉萨并不在家。
33. 2006年10月19日以后,从晚上7时至翌日早上8时,我继续在阿都拉萨坐落于白沙罗高原家里工作,因为他继续收到一名称为“艾米”(Amy)女子的恐吓短讯。艾米显然是“阿米娜”在蒙古的表妹。
34. 2006年10月20日,阿米娜的两名女性朋友出现在阿都拉萨的家里,询问阿米娜的下落。我告诉她们,她已经在之前一晚被逮捕了。
35. 过了几个晚上后,这两名蒙古女子、洪忠明和另一名称为“艾米”的蒙古女子出现在阿都拉萨巴金达的家里要找阿米娜,他们相信阿米娜被囚禁在那里。
36. 这引起了一阵骚动,我因此报警。警方不久后开着一辆警车抵达。另外一辆警车随后也到来,他是来自金马警局的警官,负责调查这些蒙古女子之一,我相信是艾米,所投报的失踪人口案。
37. 我打电话给当时在家里的阿都拉萨,通知他前门所发生的状况。他后来致电给慕沙沙菲里副警监(Musa Safri),然后再回电给我,告诉我慕沙沙菲里将打电话到手机,并且要我将手机交给该名来自金马警局的警官。
38. 我之后就在我的手机接到了慕沙沙菲里打来的电话,我将手机交予该名来自金马警局的警官。他们的对话大约有3至4分钟,之后探员叫那些女子离开,并且在明天去找他。
39. 2006年10月24日,或者前后,阿都拉萨指示我陪同他到十五碑警察局。他接到劝告,针对这些蒙古女郎的骚扰向警方报案。
40. 在此之前,艾米曾传短讯给我,跟我说她将跟蒙古领事一起到泰国,针对阿米娜的失踪进行报警。显然她也将同样的短讯传给了阿都拉萨。这是为何他告诉我,他受人劝告去报警。
41. 阿都拉萨告诉我,慕沙沙菲里副警监指示他去找一个依德里斯(Idris)副警监,他是十五碑警局的刑事部主任。依德里斯后来又要他去找东尼(Tonny)助理警监。
42. 当阿都拉萨在十五碑警局,当着东尼助理警监的面前完成报案后,后者要求他录取口供,不过阿都拉萨拒绝了,因为他要出国。不过,他答应准备一份书面口供,并且将一个拇指碟(thumb drive)交给东尼助理警监。根据东尼助理警监给我的说法,我知道阿都拉萨没有这样做。
43. 不过,东尼助理警监在隔天反要求我提供口供,而我也这样做了。
44. 我在2006年10月26日停止跟阿都拉萨打工,而在同一天,阿都拉萨一个人离国前往香港。
45. 2006年11月中,我接到东尼助理警监的电话,他从汉都亚路(Jalan Hang Tuah)的警察总部打来,要求我为阿米娜案去见他一下。当我抵达那里,我马上在刑事法令第S.506非法恐吓条款的罪名下被逮捕。
46. 我随后被关到牢房内,准备扣押5天。在第3天,我获得保释。
47. 2006年11月底,警察总部的D9部门派探员来到我家,并且将我押送警察总部。当我抵达时,我被告知我已经在刑事法令第S.302谋杀条款的指控下被捕。我被关到牢房内,准备扣押7天。
48. 我被转送到武吉啊曼,我在那里接受盘问,他们问我关于一则阿都拉萨在2006年10月19日达传给我的短讯。这则短讯写着“拖延她,直到我的人抵达为止”。他们显然从阿都拉萨的手机拿到这则短讯。
有关纳吉的口供详情全被剔除
49. 他们接着连续7天,每天从早上8时半至下午6时不断地录取我的口供。我告诉他们我所知道的一切,包括阿都拉萨巴金达和阿米娜所告诉我的一切,关于他们跟拿督斯里纳吉(Datuk Seri Najib Tun Razak)的关系。不过,当我准备签署我的口供书的时候,这些详情已经被剔除。
50. 我在莎亚南高庭对阿兹拉、西鲁和阿都拉萨巴金达的审讯中提供了证据。检控官没有问我关于阿米娜跟拿督斯里纳吉的关系,或者我从慕沙沙菲里副警監所接到的电话,而我相信,他是拿督斯里纳吉和/或他太太的随扈(aide-de-camp)。
51. 在阿都拉萨被捕当天,在凌晨6时30分时,我与阿都拉萨,身处其律师的办公室,阿都拉萨告诉我们,在前一日傍晚,他已经向纳吉发了一则短讯,因为他不相信他将会被逮捕,但是却并未接获任何回应。
52. 过了不久,在早上7时30分,阿都拉萨收到纳吉的短讯,向我和其律师出示有关短讯。有关短讯写着,“我在今早11时见过总警长,问题将会被解决...保持冷静”。
53. 据我所知,阿都拉萨於同一天早上,在其位于安邦路的天然胶大厦被捕。
54. 这份法定宣誓书的目的是:
54.1 针对有关当局的阿旦杜亚命案的调查手法表示我的不满。
54.2 提醒有关当局,除了这三名被告之外,极有可能还有其他的人涉及蒙古女郎命案。
54,3 敦促有关当局马上重新开启针对蒙古女郎命案的调查,以便任何新的证据能够提呈上庭。
54.4 强调我作为一名曾经服务长达17年的马来西亚皇家警察成员,我很肯定,若之前没接获来自上司明确的指示,任何一名警员都不会对一个人的头部开枪或炸毁他们的身体。
54.5 我也关注,若在阿旦杜亚案中被提控谋杀的被告阿兹拉及西鲁不必自辩论的话,他们将不必宣誓或供出究竟是从何接获命令,以及究竟是谁下达命令给他们。
55. 我是根据1960年宣誓法令作出宣誓,并相信这份宣誓书的内容是真实的。
巴拉苏巴马廉 2008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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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誓书揭纳吉与阿旦杜亚性关系
拉萨私家侦探爆蒙女案惊人指控
黄凌风 | 7月3日 中午12点54分
更新
蒙古女郎阿旦杜亚命案又有惊人揭露!该案第三被告阿都拉萨(Abdul Razak Baginda)所聘用的私家侦探巴拉苏巴马廉(P Bala Subramaniam)揭露纳吉与蒙古女郎命案死者阿旦杜亚(Altantuya Shaariibuu)拥有性关系。而阿旦杜亚更是马来西亚向法国购买潜水艇的中间人,并曾经向纳吉索取50万美元的佣金。
巴拉指出,虽然他接受警方录取口供书时,曾告知纳吉与阿旦杜亚拥有亲密的关系,但是警方却把这些惊人的内容删除,没纳入其供词里头,检控官也没有在法庭上盘问他此事。
纳吉在珠宝展介绍两人认识
巴拉(左图)是在今年7月1日立下法定宣誓书,声称他曾告知警方,阿都拉萨告诉他说,本身是在新加坡的一场钻石珠宝展中,经由纳吉介绍才认识阿旦杜亚。
巴拉在宣誓书中指出,纳吉要求阿都拉萨好好照顾阿旦杜亚,并满足她在金钱上的要求,勿让她骚扰他,因为他现今已是副首相。阿都拉萨也说,阿旦杜亚曾索取50万美元的潜水艇交易佣金。
阿都拉萨告诉他,纳吉曾与阿旦杜亚进行性交,而阿旦杜亚也愿意进行肛交(susceptible to anal intercourse)。
此外,阿都拉萨更自揭,三人曾经在巴黎共进晚餐。
拉萨被捕当日纳吉见总警长
巴拉也宣称,当阿都拉萨在2006年11月8日被捕当日的凌晨6点30分,他正与阿都拉萨及律师在一起。阿都拉萨通知他说,他曾在前一晚发送短讯给纳吉,因为他拒绝相信本身将会被逮捕,但是却未接获任何的回应。
结果阿都拉萨(右图)过后,在凌晨7点30分接获纳吉的回覆,阿都拉萨向巴拉及律师展示这份短讯,内容是“我将会在今早11点会见总警长。。问题将会被解决。。。保持冷静。”。
此外,当阿旦杜亚失踪后的数天,她的女性朋友与私家侦探(洪忠明)曾经找上阿都拉萨的家门闹事。巴拉传召警察后不久,一辆巡逻车就抵达现场,接着一名来自金马区警局,负责调查阿旦杜亚失踪投报的警官也抵达。巴拉告诉当时在家里的阿都拉萨,他家门口所发生的事情。
结果拉萨致电一名副警监慕沙沙菲里(DSP Musa Safri),后者回电说,慕沙沙菲里将会致电给他,要求后者将电话交给该名金马区警局警官。巴拉过后接到慕沙沙菲里的来电,然后把电话交给有关警官。在3至4分钟的通话后,该警官叫那些女人离去,并且在隔天才去找他。巴拉相信慕沙沙菲里就是纳吉的随扈。
接着巴拉在武吉阿曼被盘问长达7天,并在2006年11月尾录取口供。他说,已把一切所知道的事情,包括拉萨与阿旦杜亚所告诉他,有关他们与纳吉的关系,统统告诉警方。但是,当他签署口供书时,这些资料却被删除了。
可能还有人涉案,促重启调查
巴拉指出,他之所以作出这份宣誓书,是要针对有关当局的阿旦杜亚命案调查手法表示不满。他也要提醒有关当局,除了这三名被告之外,可能还有其他的人涉及蒙古女郎命案。
他也要通过这份宣誓书,敦促有关当局马上重新开启针对蒙古女郎命案的调查,以便新证据能够提呈上庭。
他重申,作为一名曾经服务长达17年的皇家马来西亚警察成员,他很肯定,若之前没接获来自上司明确的指示,任何一名警员都不会对一个人的头部开枪或炸毁他们的身体。
他也关注,若阿兹拉及西鲁不必自辩的话,他们将不必宣誓及供出究竟是从何接获指示以及究竟是谁给他们指示。
涉及炸尸案的三名被告分别是:第一被告,首席警长阿兹拉哈德里(Azilah bin Hadri),第二被告,警员西鲁阿兹哈乌玛(Sirul Azhar Umar)及第三被告,政治分析员阿都拉萨。前两人被提控谋杀阿旦杜亚,阿都拉萨则被提控教唆两人谋杀。阿兹拉及西鲁隶属警方特别行动组组员,负责保护正副首相和部长,至于阿都拉萨则是纳吉的重要智囊。
安华:警方压制蒙女命案证据
巴拉苏巴马廉今日是在公正党总部召开记者会,做出这项惊人揭露。不过巴拉并未读出有关的宣誓书,而是在发出宣誓书给记者后,才回答媒体的提问。
巴拉是在本身的律师艾梅力(Americk Sidhu)、公正党实权领袖安华、公正党副主席西华拉沙的陪同下召开记者会。
安华也在记者会上,质疑警方在调查蒙古女郎命案时压制证据,导致有关当局临时撤换主审法官和主控官。他也质疑纳吉对外宣称不曾见过阿旦杜亚的说法,是公然撒谎。
纳吉早前,曾多次对外否认他涉及炸尸案,并表示他不认识及不曾见过阿旦杜亚。
不识蒙女不涉佣金,纳吉撒谎?
安华(右图)针对巴拉宣誓书所揭露的内情,所提出的5项质疑是:
1)警方调查官和检控官压制证据,这种事肯定是在高级公务员如总警长和总检察长的知情下这么做的。
2)压制证据是否导致临时更换主控官的背后原因?原本负责检控阿旦杜亚案件的总检察署刑事组主任尤索夫再纳(Yusof Zainal Abiden)完全被边缘化,更导致他和本来负责的主控官沙烈胡丁(Sallehudin Saidin)在数个月后提出要提早退休。
3)令人生疑的是,2007年3月突然撤换听审法官,其真正原因是什么?
4)纳吉说,他从来不曾见过阿旦杜亚,他是否在撒谎?
5)纳吉说,他没有涉及任何潜水艇交易的佣金,他是否在撒谎?
主流媒体不准刊登纳吉名字?
安华也要求当局成立一个皇家委员会调查蒙古女郎命案,因为此案已经严重影响我国司法制度的廉正与公信力,警方、总检察署及司法制度的形象更是严重受损。
“巴拉所揭露的证据,证明我们一直以来的说法,即阿旦杜亚命案未受到妥善的调查,目前的调查与审讯,看来是一出事先安排好的剧本及结果。”
安华表示,巴拉是在大约5天前,主动联络其辩护律师西华拉沙,而他本身是在昨天才看到这份法定宣誓书。
他表示,他知道主流媒体已经接到命令,不可以刊登纳吉的名字,以便所有犯罪的高官免遭责罚。
【点击观赏记者会10分钟片段】
以下是记者会上的精彩问答录:
问:为何巴拉那么久才挺身揭露此事?
艾梅力:我可以代表当事人回答此问题,原因很简单,因为我们在等待审讯,有关审讯是在近期才进行,他非常惊讶他所提的口供没有被纳入,所以才做出法定宣誓书。
问:既然他明知道其关于纳吉部分的供词,没有被纳入口供书里,为何他还要签名?
艾梅力:巴拉表示,他当时已被警方扣留长达7天,他只想要回家,与其跟警方争辩口供书的内容,倒不如快点回家。
问:所以,他是否受到强逼签署口供书?
巴拉:没有。
问: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口供,既然你没有被强迫签名,为何只是为了要回家就去签呢?
巴拉:在我被扣留期间,我本来应该去印度进行48天的祈祷,而且我在扣留所里也没有获得良好的素食供应。所以,在7天扣留期结束后,他们拿了口供书要我签名,我看过了,有提出质问,但是有关警员要我签名时,却用一张白纸遮住他们的名字和警阶,就要我签名。作为一名被扣留者,如果你有被扣留的经验,你肯定会签名的。因为我还有3名孩子。他们根本没有理由扣留我,根本没有理由。我是在第302条文下被捕,有何理由我在302条文下被捕?我是拉萨的私家侦探,没有理由在302条文下被捕的。我根本就不应该在扣留所里。他们可以每天打电话给我录取口供。沙烈胡丁录取了73页的口供,但是他却没有上庭,已经被撤换了,为何呢?
问:当原有的主控官沙烈胡丁向你录取口供时,这段内容是否在里面?
巴拉:我想是的。
安华:我有过在扣留所里的经验,所以我了解。一些记者没有这种经验,也不应该有这种经验。对我们这些被扣留过的人来说,这是不同的,我们身同感受。
巴拉:补充的是,我在武吉阿曼被扣留的地方,亦是安华当初被扣留时的扣留所。
安华:(握手)恭喜你,我也是在302条文的谋杀罪下被扣留。
柏特拉宣誓书非安华策划
问:纳吉是否知道,你究竟知晓多少事,是否会导致他向你报复?
安华:纳吉的职员知道我与拉惹柏特拉有联系,他们以为拉惹柏特拉的法定宣誓书是我计划的一部分,这是不正确的,但是这却引起他们的反击,以为我会继续借阿旦杜亚的案件去羞辱他,甚至导致他倒台。所以,我之前曾说过,我相信总检察长、总警长与纳吉的同党涉及这一系列对我的攻击。
问:你是在什么时候获得这个消息的?
安华:(询问西华拉沙)我大概在5天前获知此事,在昨天看到有关宣誓书。
问:是你或巴拉主动联络对方?
安华:是巴拉联络西华拉沙的。
未来数日还会提更多根据
问:目前这一切只是法定宣誓书,你有没有其他证据呢?
安华:我们将在近期内提出其他证据,不会就此结束,我们不只是要测试其神经线,首相曾经表示一切必须要专业。虽然他曾向(公正党主席)阿兹莎保证(安华的安全),当然她们感谢这个保证,但是他却在10分钟后发表声明说,“我对总检察长与总警长完全有信心”,我不知道他什么意思。
我拥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总检察长与总警长涉及在我的案件中伪造证据,但是你却说对他们完全有信心。其他的证据将在未来数天内提出,你们耐心等待吧,就好像林甘影片案件那样。
问:这是否涉及你与纳吉之间的斗争?
安华:不是,这无关私人问题。我知道有一些人尝试将这变成一个私人问题,但是这并非私人问题,我有证据对付纳吉,甚至是阿都拉和任何人。我们在这里谈的是我国机制的问题,还有管理经济的问题。
问:这个新证据是否会导致误判?
西华拉沙:在审讯中,若证据被删除会肯定导致误判,因此目前巴拉提出的证据正是时候,将让检控官有机会做一些事,因为案件的审讯才进行半途,目前正要总结陈词。
警方尚未就最新投保联络安华
问:针对你最新的投报,警方是否已经联络你了?
安华:没有,警方还未联络我。
问:你曾经承认去过(举报鸡奸的赛夫)公寓,对吗?
安华:你是代表巫统的吗?(提问者为Agenda daily网页记者),我知道谁资助Agenda daily的,不过没关系,关于公寓和其他问题,我们将在法庭上回答,你去告诉你的老板和朋友,他们犯下一个大错,因为他们碰到这个,我们将会反击。
我的立场很清楚,这是一个具有恶意的诽谤,我拥有足够的证据辩护。基于律师的劝告,我不会进一步回答任何问题。但是我要说的是,一些媒体正玩弄的课题,包括《新海峡时报》,我们决定将采取法律行动,我们将会坚决反击。
问:巴拉,你如何确定有关手机短讯是来自纳吉?
答:因为那时候我正坐在拉萨的隔壁,在一名律师的办公室,他告诉我,他已经传送短讯给纳吉,但是纳吉没有回复。我们坐在一起时,他就收到短讯了,他向我和律师出示有关短讯。
问:阿旦杜亚表示,拉萨是他的男友,但是拉萨却说纳吉与阿旦杜亚曾发生性关系,他们说法有异,难道你不会感到惊讶吗?
艾梅力:这是我一开始就要强调的,巴拉的法定宣誓书所言,只是他从阿旦杜亚与阿都拉萨所听到的事情,并非是真的事实。至于是否事实,他不会知道。
问:这份法定宣誓书是否会提呈上庭?
艾梅力:这份宣誓书的目的,是要将这个证据公诸于世,如果警方或检察署要利用这个证据,随时可以联络巴拉。
安华:这点很重要,他们压制证据,目的是要保护特定人士,只有在获得总警长与总检察长的指示下,才会这么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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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我是略懂皮毛, 但是这么劲暴的消息也是从你这里才知道, 谢谢分享!
安华的鸡奸案, 十年后重演, 三八大选的后遗症, 让我顿时觉得马来西亚政治将会掀起轩然大波吧! 司法不正也引起外国的关注, 政府也该听听他们的意见吧!
最新消息!! 巴拉收回之前发布的法定宣誓书,指他是受威胁下发布的! 看来又有一场好戏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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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萤火虫 于 2008-7-4 07:10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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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威迫利诱下这个没鸟蛋的男人竟然临阵退缩。。。竟然收回所有对纳吉不利的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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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拉声称遭威胁立场急转弯
撤回宣誓书有关纳吉七段落
王德齐 | 7月4日 上午11点10分
更新
昨日才现身公正党记者会,揭露蒙古女郎命案死者阿旦杜亚与副首相纳吉有不寻常关系的私家侦探巴拉苏巴马廉(P Bala Subramaniam,左图)事隔不到24小时,在今早出人意表召开紧急记者会,以撤回昨日公布的宣誓书,并以新的宣誓书取而代之。
而其新宣誓书,已撤回了7段有关副首相纳吉的关键性段落。
巴拉是在今日(7月4日)才签署新的宣誓书,并撤回在7月1日所签署的首份宣誓书。
他也在新宣誓书中,指出本身是在受到威胁的情况之下,才签署7月1日的宣誓书。
巴拉所撤回的段落文字分别是第8段、第25段、第28段、第49段、第50段、第51段和第52段。他特别强调,这7个牵连纳吉的段落,皆是不正确及不是事实。在撤回了这7个段落之后,其新宣誓书再也没有任何新的爆炸性内情。
巴拉神情落寞全场未发一言
令人惊讶的是,巴拉是在一名新的律师阿鲁南巴南(M.Arulampalam)的陪同下,在吉隆坡一家酒店紧急召开新闻发布会,让媒体措手不及。
在记者纷纷赶抵现场时,短暂的记者会已宣告结束。
不过据悉,头戴帽子的巴拉在新闻发布会上,神情落寞,未发一言,仅是由阿鲁南巴南代表发言。
阿鲁南巴南也在现场,负责分发巴拉立下的新宣誓书。
昨欲到警局,律师与他失联
至于昨日陪同巴拉出席记者会的律师阿美立(Americk Sidhu)今早在接受《当今大马》电询时,对于巴拉的立场急转弯一事完全不知情,并声称本身无法联络上巴拉。
阿美立(左图右)透露,在昨日记者会后,巴拉曾经尾随他回其律师楼,并曾与蒙古女郎命案查案官东尼助理警监(ASP Tonny)通电话,更约好在6时30分之后,在十五碑与东尼会面。
结果自从巴拉于昨日5时45分,离开其律师楼后,阿美立就再也无法联络上前者。
阿美立声称,自从今早巴拉撤回宣誓书的新闻传出之后,他曾经尝试联络巴拉,唯不果。
阿美立今午也举行记者会回应此事,并坚持巴拉是在自愿的情况下签署首份宣誓书。他也相信巴拉是在受到威迫利诱的情况之下,才被迫撤回该份宣誓书。
《当今大马》曾经尝试联络巴拉,也不成功。
“新律师”否认是其代表律师
《当今大马》也尝试联络巴拉的新的代表律师阿鲁南巴南(右图右),唯其律师楼负责人却告知更令人惊讶的讯息即,阿鲁南巴南不是巴拉所雇用的代表律师,仅是巴拉在记者会上的代表而已(does not represent Bala, only Bala's representative)。
其律师楼负责人也表示,他们将会通知《马新社》以纠正此事。
巴拉的宣誓书,是今日在再纳阿比丁慕哈业(Zainal Abidin Muhayat)宣誓官前面所立下的。而这名宣誓官的执业地址与一间律师楼Zul Rafique & Partners相同。这间律师楼被视为一家亲政府律师楼,是由联邦直辖区部长朱斯哈南的兄弟所拥有。
撤回纳吉与阿旦有性关系指控
巴拉所撤回的7个段落里头,牵涉纳吉的主要指控是:
(a)阿都拉萨巴金达告诉他,是透过一名重要人物(即纳吉)而认识阿旦杜亚。
(b)拿督斯里纳吉告诉阿都拉萨,他曾跟阿旦杜亚发生过性关系,而后者也愿意进行肛交。
(c)拿督斯里纳吉要求阿都拉萨好好照顾阿旦杜亚,因为他现在已贵为副首相,他不希望再被阿米娜所骚扰。
(d)拿督斯里纳吉、阿都拉萨和阿旦杜亚3人,曾经在巴黎会面并共进晚餐。
(e)阿旦杜亚要求支付一笔50万美元的款项,作为她在巴黎协助完成一项潜水艇交易的佣金。
(f)阿旦杜亚在新加坡见过拿督斯里纳吉。
(g)阿旦杜亚要求他安排会见拿督斯里纳吉。
(h)他告诉警方关于拿督斯里纳吉和阿旦杜亚的关系。不过,当他准备签署口供书的时候,这些详情已经被剔除。
(i)在沙亚南高庭的审讯中,检控官没有问他关于阿米娜跟拿督斯里纳吉的关系,或者他从慕沙沙菲里副警监所接到的电话,而他相信,慕沙是拿督斯里纳吉和/或其太太的随扈(aide-de-camp)。
(j)阿都拉萨告诉他,在被铺前一日傍晚,他已经向拿督斯里纳吉发了一则短讯,但是却并未接获任何回应。
(k)拿督斯里纳吉在被阿都拉萨捕当天,向后者发出短讯,称他当天见过总警长,而问题将会被解决,并要求阿都拉萨保持冷静。
以下是巴拉所撤回的7个段落内容:
第8段
8. 当我询问这蒙古女郎到底是谁,阿都拉萨告诉我,她是一名朋友。阿都拉萨通过一名重要人物而结识她,这名人士要求阿都拉萨在经济上照顾她。
第25段
25. 在讨论过程中,阿都拉萨为了说服我继续留下,告诉了我以下这些事情:
25.1 他是在新加坡的一个钻石展上,通过拿督斯里纳吉的介绍,认识了阿米娜。
25.2 拿督斯里纳吉告诉阿都拉萨,他曾跟阿米娜发生过性关系,而后者也愿意进行肛交。
25.3 拿督斯里纳吉要求阿都拉萨好好照顾阿米娜,因为他现在已贵为副首相,他不希望再被阿米娜所骚扰。
25.4 拿督斯里纳吉、阿都拉萨和阿米娜3人,曾经在巴黎共进晚餐。
25.5 阿米娜要阿都拉萨支付她一笔钱。阿米娜认为,她有权获得一笔50万美元的款项,作为她在巴黎协助完成一项潜水艇交易的佣金。
第28段
28 在我和阿米娜的谈话中,她告诉了我以下事情:
28.1 她是在新加坡和拿督斯里纳吉一起时,认识了阿都拉萨。
28.2 她曾经跟阿都拉萨和拿督斯里纳吉,在巴黎共进晚餐。
28.3 她曾被承诺,可获得一笔总值50万美元的佣金,作为在巴黎完成一项潜水艇交易的酬劳。
28.4 阿都拉萨曾经在蒙古买了一所房子给她,不过她的兄弟后来把房子重贷(refinance)出去,她需要一笔钱来赎回房子。
28.5 她的母亲患病,她需要钱来支付母亲的治疗费用。
28.6 她曾在韩国和阿都拉萨结婚,因为她的母亲是一名韩国人,而父亲则是蒙古人和中国人所生的混血儿。
28.7 她询问我,如果我不允许她会见阿都拉萨,是否能代为安排,让她会见拿督斯里纳吉。
第49段
49. 他们接着连续7天,每天从早上8时半至下午6时不断地录取我的口供。我告诉他们我所知道的一切,包括阿都拉萨巴金达和阿米娜所告诉我的一切,关于他们跟拿 督斯里纳吉(Datuk Seri Najib Tun Razak)的关系。不过,当我准备签署我的口供书的时候,这些详情已经被剔除。
第50段
50. 我在莎亚南高庭对阿兹拉、西鲁和阿都拉萨巴金达的审讯中提供了证据。检控官没有问我关于阿米娜跟拿督斯里纳吉的关系,或者我从慕沙沙菲里副警监所接到的电话,而我相信,他是拿督斯里纳吉和/或他太太的随扈(aide-de-camp)。
第51段
51. 在阿都拉萨被捕当天,在凌晨6时30分时,我与阿都拉萨,身处其律师的办公室,阿都拉萨告诉我们,在前一日傍晚,他已经向纳吉发了一则短讯,因为他不相信他将会被逮捕,但是却并未接获任何回应。
第52段
52. 过了不久,在早上7时30分,阿都拉萨收到纳吉的短讯,向我和其律师出示有关短讯。有关短讯写着,“我在今早11时见过总警长,问题将会被解决...保持冷静”。
【点击阅读巴拉苏巴马廉7月1日宣誓书】
巴拉苏巴马廉在7月4日新宣誓书翻译全文:
我,巴拉苏巴马廉(Balasubramaniam a/l Perumal,左图)是成年的马来西亚公民,诚恳地做出以下宣告:
1. 我在1981年加入大马皇家警察部队,成为一名巡警。之后,我晋升为巡伍长,最终在1998年从政治部离开警队。
2. 我现在是一名独立私家侦探。
3. 我想参考2008年7月1日立下的宣誓书,并特别参考其中的第8段、第25段、第28段、第49段及第50至52段。我总结如下:
(a)阿都拉萨巴金达告诉我,他是通过一名重要人物而结识阿旦杜亚。
(b)拿督斯里纳吉告诉阿都拉萨,他曾跟阿旦杜亚发生过性关系,而后者也愿意进行肛交。
(c)拿督斯里纳吉要求阿都拉萨好好照顾阿旦杜亚,因为他现在已贵为副首相,他不希望再被阿米娜所骚扰。
(d)拿督斯里纳吉、阿都拉萨和阿旦杜亚3人,曾经在巴黎会面并共进晚餐。
(e)阿旦杜亚要求支付一笔50万美元的款项,作为她在巴黎协助完成一项潜水艇交易的佣金。
(f)阿旦杜亚在新加坡见过拿督斯里纳吉。
(g)阿旦杜亚要求我安排会见拿督斯里纳吉。
(h)我告诉警方关于拿督斯里纳吉和阿旦杜亚的关系。不过,当我准备签署口供书的时候,这些详情已经被剔除。
(i)在沙亚南高庭的审讯中,检控官没有问我关于阿旦杜亚跟拿督斯里纳吉的关系,或者我从慕沙沙菲里副警监所接到的电话,而我相信,慕沙是拿督斯里纳吉和/或其太太的随扈(aide-de-camp)。
(j)阿都拉萨告诉我,在被铺前一日傍晚,他已经向拿督斯里纳吉发了一则短讯,但是却并未接获任何回应。
(k)拿督斯里纳吉在阿都拉萨被捕当天,向后者发出短讯,称他当天见过总警长,而问题将会被解决,并要求阿都拉萨保持冷静。
4. 我想收回在7月1日立下的宣誓书中,第8段、第25段、第28段、第49段及第50至52段的全部声明。这些内容都是不正确,及不是事实。我想要强调:
(a)阿都拉萨不曾在相关期间告诉我,他是通过一名重要人物而结识阿旦杜亚。
(b)阿都拉萨不曾在相关期间告诉我,拿督斯里纳吉曾跟阿旦杜亚发生过性关系,而后者也愿意进行肛交。
(c)阿都拉萨不曾在相关期间告诉我,拿督斯里纳吉要求阿都拉萨好好照顾阿旦杜亚,因为他现在已贵为副首相,他不希望再被阿米娜所骚扰。
(d)阿都拉萨和/或阿旦杜亚不曾在相关期间告诉我,拿督斯里纳吉曾与阿都拉萨和阿旦杜亚,在巴黎会面并共进晚餐。
(e)阿旦杜亚不曾在相关期间告诉我,她要求支付一笔50万美元的款项,作为她在巴黎协助完成一项潜水艇交易的佣金。
(f)阿都拉萨和/或阿旦杜亚不曾在任何时候告诉我,阿旦杜亚在新加坡见过拿督斯里纳吉。
(g)阿旦杜亚不曾在任何时候告诉我,她要求我安排会见拿督斯里纳吉。
(h)我不曾在调查期间,告诉警方关于拿督斯里纳吉和阿旦杜亚的关系,因为我并不知道这段关系的存在。因此,我在警察前签署的口供书是完整的。
(i)阿都拉萨不曾告诉我,在被铺前一日傍晚,他已经向拿督斯里纳吉发了一则短讯。
(j)阿都拉萨不曾告诉我,拿督斯里纳吉在阿都拉萨被捕当天,向他发出短讯,称当天见过总警长,而问题将会被解决,并要求阿都拉萨保持冷静。
5. 此外,我也想收回我在7月1日宣誓书中的所有内容。我是在遭人胁迫的情况下,立下7月1日的宣誓书。
我是根据1960年宣誓法令自愿地作出宣誓,并相信这份宣誓书的内容是真实的。
巴拉苏巴马廉 2008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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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称巴拉自愿签署首份宣誓书
律师:相信受威迫利诱才撤回
郭史光庆 | 7月4日 傍晚6点08分
私家侦探巴拉苏巴玛廉的代表律师阿美立(Americk Singh Sidhu,左图)坚持巴拉是在自愿的情况下签署首份宣誓书,并相信巴拉是在受到威迫利诱的情况之下才被迫撤回该份宣誓书。
阿美立是昨日陪同巴拉及公正党实权领袖,一起召开记者会,揭露副首相纳吉与蒙古女郎炸尸案死者阿旦杜亚拥有不寻常的关系。
他是与安华的辩护律师西华拉沙(Sivarasa Rasiah,上图右者),今午联合在公正党总部举行记者会,回应巴拉在相隔不及24小时,突然发表第二份宣誓书,并宣布撤回7段不利纳吉内容的举措。巴拉今早宣称,本身是在受到胁迫的情况之下签署第一份宣誓书。
由于事态严重,阿美立也找来自己的代表律师曼吉星(Manjit Singh Dhillon),列席记者会。
宣誓官可作证巴拉自愿签署
阿美立透露,巴拉(左者)是在两个月前主动与他见面,要他协助将炸尸案审讯所没提到的一些证据,拟成一份法定宣誓书,当时出席会面的也包括西华拉沙。两人在两周后开始动手拟定宣誓书内容。巴拉是于7月1日,当着宣誓官尤克斯瓦仁(T Yokheswarem)与阿美立的面前,自愿签署这份宣誓书。
他说,尤克斯瓦仁也准备挺身证明,巴拉是在自愿的情况下签署宣誓书。
“因此我非常惊讶巴拉在24小时内,寻求另一名律师的协助,签署另一份宣誓书,宣誓指第一份是虚假,他是在被迫的情况下签署的。”
阿美立表示,由于自己耗费许多时间来记录巴拉的证词,因此对巴拉的性格熟悉。
“我非常怀疑,他是在自愿的情况下签署第二份宣誓书,我相信他是受到威迫利诱的情况下这么做,因为我想不到其他的理由”。
当记者询问,他对巴拉的第一份宣誓书有信心时,阿美立斩钉截铁回答,“我对巴拉的印象,他是一名值得信赖的人,他告诉我的话都不是捏造的,是他以自己的理性所确认的”。
为何新宣誓书只删纳吉段落?
西华拉沙则一口咬定说,昨晚巴拉的身上发生了一宗罪案,他是遭到威迫或利诱,才急转弯改变自己的宣誓书。他指出,巴拉的遭遇也证明了安华昨日的谈话,即我国的司法制度遭利用。
他点出,两份宣誓书的不同之处在于,第二份宣誓书删除了所有触及副首相纳吉的段落,而且巴拉在如此短的时间内撤回宣誓书,却不透露究竟是谁强迫他签署第一份宣誓书。
西华拉沙接着以不点名的方式,反问记者,“谁会有动机,在昨晚恐吓巴拉立即撤回宣誓书?明显的,从他的第一份宣誓书来看,一些人会这么做”。
不过当记者询问西华拉沙,是否是在指责纳吉的人马迫使巴拉撤回宣誓书时,西华拉沙回应说,他无法证实这点,但能够从上述现象推论出这个结果。
因此,西华拉沙重申公正党的要求,即成立一个皇家委员会重新调查炸尸案,因为聆审此案的法庭已公信力尽失。
“皇委会也必须调查巴拉的两份宣誓书,究竟孰真孰假?对巴拉威迫利诱的犯罪者,究竟是谁?纳吉是否在说谎?”
查案警官约好在十五碑会晤
两人也对巴拉目前的人身安全感到担忧,因为巴拉从昨日于公正党总部召开记者会后,就无法再被联络上。
阿美立透露,在昨日记者会后,巴拉曾经尾随他回到其律师楼。之后巴拉的手机不断响起,但是他都拒绝接听,并告知阿美立那是警方的来电。
阿美立于是劝他接听,而他也这么做,并在他面前与炸尸案查案警官东尼助理警监(Tonny Lunggan)交谈。两人的交谈融洽,甚至谈及十五碑的“咖哩鱼头"。两人也约好在6时30分后,于十五碑见面。当巴拉在4时45分离开阿美立的律师楼时,他相信巴拉是要前往会晤东尼。
他表示,自己之所以没有陪同巴拉前往会见东尼,是因为发现两人的电话交谈气氛融洽,东尼不象是要逮捕巴拉,反而似乎是要恭贺对方敢于揭发真相,而且巴拉在离开时心情也显得开朗。随后巴拉的电话,就处于关闭状态,无法被拨通。
阿美立也说,虽然巴拉在昨日的记者会上,承认担心自己的人身安全,因为其宣誓书触及权贵,但是巴拉与他接触的过程中不曾透露这样的顾虑,而是一味要做自己认为对的事情。
另外,阿美立也表明,自己并非任何政党的党员。他之所以涉及此事,只是在履行身为一名律师的职责。至于为何选择通过公正党公布此事? 阿美立表示,他已无处可去,而且当他首次与巴拉会面时,西华拉沙也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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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华:昨晚一宗刑事案已经发生
阿美立:宣誓官可证明自愿签署
7月4日 晚上8点14分
人民公正党副主席西华拉沙声明翻译全文:
昨日,在这个相同房间里,在今天你们这群人当中,不少人也同样在场,巴拉苏巴马廉发表了一份法定宣誓书,提 供关于阿旦杜亚谋杀案捏造证据与压制证据的证明。在数十人的面前,巴拉坚持本身的宣誓声明,但是他在回答问题时承认,由于此案涉及当权者,因此担心自己的 人身安全。我昨晚感到非常不安,巴拉的忧虑会在某种形式上成真,另外一项刑事案已经发生了。此刑事案导致巴拉今早撤回本身在2008年7月1日立下,并且 在昨日公开的声明。尤其是,我们注意到巴拉新立下的声明,所撤回的每一个段落文字都与副首相的名字扯上关系。
这个令人深感遗憾的事件,再次证明拿督斯里安华昨日所言的,即我国的刑事司法制度正持续的受到操控。昨日再次见证最新一起受人瞩目的谋杀案审讯,证据遭到操控的例子。
我们非常同意巴拉立下第一份法定宣誓书,是出于自愿及不想真相受到隐瞒,这个自2006年10月或11月即收藏在其心里的秘密公诸于世是很重要的。我们对 原本的宣誓书有信心,是基于阿美立先生所提供给我们的资料,以及我们对巴拉的观察。巴拉是在7月2日星期三向我们出示其宣誓书,即他在7月1日宣誓后的隔 天。
目前关键的问题浮现了——究竟哪一份宣誓书是真的呢?这是我们昨日呼吁必须立即成立的皇家委员会,所需要处理的首要疑问。
巴拉如此迅速的撤回,并且宣称本身受到胁迫下这么做,但是却不愿点出施压者的名字,一切不言而喻了。
谁会有动机,让巴拉对警方、总检察署和拿督斯里纳吉做出如此具伤害性的指控,而明知道他将在隔天撤回以便羞辱我们呢?很难想到任何人会这么做。
又有谁会有动机,在昨晚去胁迫巴拉立即撤回其声明呢?明显的,从他第一份法定宣誓书中,不少人可能会这么做。
我们要求成立一个皇家委员会,以便调查上述的关键性问题——究竟这两份宣誓书,哪一份真正说出事实的真相?
各造必须在阿旦杜亚案审讯中讨论这个课题,以便找出真相。事实上,控方目前有责任重新调查巴拉所有的指控。
人民公正党副主席
西华拉沙(Sivarasa Rasiah)
巴拉苏巴马廉的代表律师阿美立声明翻译全文:
我获知巴拉苏巴马廉于今早11时,在王子酒店(Prince Hotel)召开记者会,发布一份(新的)法定宣誓书,以取代他早前在2008年7月1日立下的法定宣誓书。
巴拉说他是因为之前受到胁迫,所以现在才决定撤回原先那份法定宣誓书。
然而,巴拉并没有针对这点提供更多的详情。根据报导,巴拉在记者会上,被问到是谁胁迫他时,并没做出回应。
我可以肯定的是,巴拉在2008年7月1日所立下,并在昨天发布的法定宣誓书,是完全自愿的。当时在场的,除了我以外,还有一名宣誓官尤克斯瓦仁(Dr. T. Yokheswarem)。
我是於两个月前,在一个餐厅上会晤巴拉,当时还有几个人在场。巴拉当时问我可否准备一份正式文件,以便将一些在阿旦杜亚案件中仍未出现过的证据组织起来,我在约两周后开始进行有关工作,我后来还有见过巴拉几次。
我当时没有任何理由,去怀疑巴拉所告诉我的,并非真实的事情。而我的角色,仅仅受限于听他所说的,把这些事情照原样记录起来,然后把它们转录成一份,有条理和可被理解的法定宣誓书。
这份法定宣誓书后来在宣誓官沃克斯瓦仁的面前,验证无误。当时在场的,除了我以外,当然还有巴拉。这份法定宣誓书,也在宣誓官前被念过一遍,宣誓官询问巴 拉,他是否明白宣誓书的内容,以及这是否就是他的宣誓书。巴拉过后给予肯定,他还被要求在3份同样的宣誓书上签上名字,这些宣誓书的拷贝,都获得宣誓官的 验证。巴拉也被要求,向宣誓官出示他的身份证,然后在宣誓官的记录簿上签名。
因此,对于巴拉在不到24小时内,聘请另一名律师,并指他之前宣誓的法定宣誓书内容是虚伪的,并且在受胁迫情况下所签署,我对此感到非常震惊。
由于我花了好多时间与巴拉一起,以记录他的宣誓书内容,因此我是非常清楚巴拉的为人。我非常怀疑巴拉是自愿地签署第二份法定宣誓书。相反的,我相信,他是受到一些威迫利诱才这样做。除此之外,我想不到有其他的理由。
负责见证巴拉签署第一份法定宣誓书的宣誓官,已准备确认我所说的一切属实,即巴拉是在自愿的情况下,签署有关法定宣誓书。
事实上,巴拉本来就认识该名宣誓官,巴拉只要一看到该名宣誓官,就能马上认出他。因为他们两人是一同在仕林河(Slim River)长大的乡里,而我则对这个地方完全不认识。
阿美立(Americk Singh Sid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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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拉撤回宣誓书引起反效果
吉祥:连怀疑者都开始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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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侦探巴拉苏巴马廉(P Bala Subramaniam,左图)急转弯撤回第一份宣誓书,非但没有厘清副首相纳吉所面对的蒙古女郎炸尸案指控,反引起反效果,让人更对第一份宣誓书的指控信以为真。
民主行动党怡保东区国会议员林吉祥指出,随着巴拉在昨日傍晚被警方传召,突然撤回首份宣誓书中针对纳吉的指控后,已促使更多大马公民选择相信首份宣誓书。
昨日才现身公正党记者会,揭露蒙古女郎命案死者阿旦杜亚与副首相纳吉有不寻常关系的巴拉,在事隔不到24小时,出人意料召开紧急记者会,撤回昨日公布的宣誓书,并以新的宣誓书取而代之。
巴拉也在这份新宣誓书撤回,7段有关副首相纳吉的爆炸性段落。
指首份宣誓书信者恒信
林吉祥(右图)今午发表文告表示,公众起初的确对巴拉的第二份宣誓书感到震惊和厌恶,甚至抨击这场闹剧“双方都该死”(plague on both houses)。但是在逐渐冷静后,他们却更加相信首份宣誓书的内容。
“当巴拉昨日立下第一份宣誓书,指控副首相和阿旦杜亚有关系,大马公民分为相信宣誓书的人,及那些不相信的人。”
“随着巴拉在第二份宣誓书中没清楚解释,他究竟面对何种‘胁迫’力量,导致他做出惊人指控,指纳吉和阿旦杜亚有关系,巴拉已成功让那些感到怀疑的人士开始相信(第一份宣誓书),并对那些一开始就相信的人产生很少的影响。”
与警会面发生什么事?
他也援引《当今大马》的报道指出,巴拉首份宣誓书的律师阿美立(Americk Sidhu,左图)透露,巴拉昨日傍晚欲到十五碑(Brickfields)会晤蒙古女郎案查案官东尼助理警监之后,便失去踪影,无法被联络。
“警方欠大马公民一个完整解释,即警方和巴拉昨日傍晚在十五碑警局内的会面,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结果引发异乎寻常的第二份宣誓书?”
伯拉政权信誉陷最低点
林吉祥也强调,认真的大马民众也不能忽视,巴拉宣誓书急转弯的事件,因为司法制度和政府的廉洁,高官显要和普通市民的名誉都受到动摇。
“整个巴拉第一份和第二份宣誓书事件非但无助有关私家侦探,及司法制度和法制社会,反而使全国和国际,对阿都拉政权,廉洁、名誉和合法性的信任度,滑落到最低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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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5 08:0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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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制度和政府的廉洁本来就有待质疑了,
这件事算起来还小巫见大巫。
如果第一份宣誓书是假的,巴拉才以第二分代之,
那么岂不是要对假宣誓负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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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5 11:1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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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严重的是巴拉的全家人竟然在他第一份宣誓书曝光后失踪。。。可怜的巴拉!
今天纳吉还在北根说:“不关我的事!”
有谁会相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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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5 11:2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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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拉一家五口两天前失踪
侄儿报案怀疑遭警方扣留
郭史光庆 | 7月5日 傍晚6点51分
更新
由于担心舅舅遭警方扣留,私家侦探巴拉苏巴马廉(P Bala Subramaniam)的侄儿古玛勒善(R Kumaresan),今五在律师和几位人民公正党领袖的陪同下,到吉隆坡十五碑警区总部报案,要求警察调查巴拉一家五口的下落。
现年27岁的古玛勒善(右图)是一名伺服机操作员,他在傍晚6时15分步出警局后向记者表示,巴拉在7月3日于公正党总部召开记者会,公布第一份指证副首相纳吉的宣誓书后,就失去联络。
当天巴拉是在公正党实权领袖安华的陪同下,公布了一份法定宣誓书,揭露副首相纳吉跟蒙古女郎炸尸案死者阿旦杜亚认识,而且有不寻常的性关系。不过他却在隔天(7月4日)早上急转弯,在另一名律师的陪同下召开记者会,撤回第一份宣誓书,并以新的第二份宣誓书取代。
巴拉的第二份宣誓书将7段触及纳吉的段落删除,并指自己是在面对威迫下签署第一份宣誓书,而且他在整场记者会上神情黯然不发一言,全由律师代表发言。
不是一名会躲起来的人
古玛勒善表示,巴拉的妻子也就是其舅母,以及3名年龄介于5至11岁的儿女,也从昨日(7月4日)早上开始失去联络,而且一家五口再也没有回到万挠的住家。留下家中两只狗,自昨日开始没有人喂食。
他在这两天内不断拨电其舅舅与舅母,但是两人不曾接听,“这是非常不寻常的,从来没有发生过”。
古玛勒善的律师苏仁德兰(N Surendran,左图右者)表示,巴拉是在公布一份宣誓书指证当今副首相,并在24小时内撤回宣誓书的情况下失踪,因此导致古玛勒善非常担心巴拉一家人的安全。
“巴拉一家人似乎连根拔起,在空气中消失,若他们是遭警方扣留,警方就必须告知,古玛勒善要他们平安回家。”
古玛勒善也指出,巴拉不是一名会躲起来的人,因此他怀疑是遭警方扣留,因此决定在今日前来警局报案,要求警方清楚交代并调查巴拉一家人的下落。
曾嘱咐好好保管宣誓书
他透露,巴拉(右图)在7月1日签署第一份宣誓书后,曾经与他和其弟弟瑟嘉兰(R Segaran)会面,告知他们宣誓书一事,并将自己手上的宣誓书交给瑟嘉兰,嘱咐他好好保管。
不过,古玛勒善表示,巴拉不曾向他们透露自己面临生命危险。当他在7月3日晚上,也就是巴拉召开第一场记者会后,虽然无法联络上巴拉,但是依然能够与其舅母通电,交代对方若发生任何问题就要马上致电告知。当时其舅母语气没有不妥,不料之后就失去联络。
陪同古玛勒善前往警局报案的公正党领袖包括峇都国会议员蔡添强、加埔区国会议员玛尼卡、最高理事巴德鲁希山,以及霹雳行政议员西华纳申。
蔡添强指出,巴拉的失踪显示我国的法律制度出现一项严重缺陷,没有保护证人或吹哨者的法令。
他同样要求警方,尽快交代是否扣留巴拉,否则就调查巴拉的下落。
另外,根据《新海峡时报》今日报道,巴拉住家的一名邻居指出,巴拉整家人在昨日一早便乘坐一辆轿车离开,並没有透露去向,所以附近邻居根本不清楚他们的行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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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6 08:3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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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他们一家人都离奇失踪了!!
看来马来西亚政府也很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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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巴拉的第一份宣誓書屬實, 我佩服他的勇氣和膽量, 但因此而犧牲自己或家人, 我感到很悲哀... 徹底對馬來西亞政府感到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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