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岸区独奏公开比赛简章
1. 主办单位 :马来西亚华人文化协会登嘉楼州分会
2. 宗旨 :A . 提升及推广中华民族音乐艺术。
B . 发扬华乐、发掘人才及提高演奏水平。
C. 鼓励国民参与健康文艺活动。
D . 培养具有素质的年轻一代。
3. 比赛日期 :30 - 8 - 2008( 星期六 )
4. 比赛时间 :A。 预赛(试音)上午九时正
B。 决赛 下午三时正
5. 比赛地点 :瓜拉登嘉楼文化剧院
6. 组别 :(i) 拉弦组 (ii) 弹拨组 (iii) 吹管组
7. 资格 :凡我国公民东海岸区居民(以身份证住址为准)皆可报名参加。每位参赛者只准参加其中一组之比赛,并以一种乐器参赛。
8. 截止日期 :11-07-2008(星期五)
9. 报名费 :每位RM10.00
10. 报名手续 :须填妥报名表格(资料不清楚或不完整,主办当局有权拒绝接受报名)连同:
A 报名费RM10.00(请用支票或汇票抬头请写:马来西亚华人文化协会登州分会)
B 乐谱;
C 乐曲介绍;
D 参赛者的个人两寸半身近照一张(请贴在报名表格上)
E 身份证副本一张
11. 出场次序 :由主办当局代为抽签,所抽得的编号,参赛者不得有异议。
12. 报到 :参赛者须于赛前半小时抵达赛场向主办当局报到,迟到者将当作自动弃权论,报名费恕不退还。
13. 奖励 :每组各设奖金如下 :
第一名 :RM300.00及奖状
第二名 :RM200.00及奖状
第三名 :RM100.00及奖状
安慰奖 :RM 50.00及奖状
14. 赛会评判 :本会将邀请国内外资深音乐家担任大会之评委,评委的决定为最后决定,参赛者不得异议。
15. 评分标准 :评分须根据演奏技巧之掌握音准、音色与节奏、乐曲表现风格及情感等。
16. 乐曲 :自由选择。
17. 比赛规则 :A 参赛者只可以华乐乐器演奏,(电子乐器除外),全部乐器由参赛者自备
B 参赛者一概背谱
C 伴奏曲参赛者自备(无伴奏亦可),伴奏人数不可超过15人,必须是我国公民。
D 预赛(试音)及决赛可以自由选曲。
E 预赛(试音)不得有伴奏,时间以两分钟为限。
本会将安排计时员按铃,铃声一响,演奏即需结束。
18. 膳宿 :膳宿自理但主办当局可代为安排住宿地点。
19. 附则 :A 如遇特殊情形,主办当局有权提前或展期举行比赛或更改场地。
B 不论赛前或赛后,凡违反比赛简章者,主办当局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被取消资格者,
其所得之奖励全部归还主办当局。惟其他得奖者之排名不受影响。
C 本简章如有未尽善处,主办当局有权随时增删之。
20.联络 :符芳玲 013 986 4368 郭桂娥 012 957 1663